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》(国科发火[2008]172号)和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》(国科发火[2008]362号)有关规定,经企业申请、市级推荐、江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(以下简称:省高企认定办公室)组织专家评审等程序,现提出江西省2010年第一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公示名单(附件)并与公示,公示期自2010年5月24日起15个工作日。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,请于公示期内向省高企认定办公室以实名、书面形式提出。对有异议企业的具体问题应有清楚地表述,并须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提供事实证据。对收到的异议,省高企认定办公室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。
联系部门:省高企认定办公室
电 话:0791-6253496
传 真:0791-8863142
通讯地址:江西省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北二路53号省科技厅大楼
邮 编:330046
附 件:江西省2010年第一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公示名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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